弁髦法纪

弁髦法纪

  • 结构
    动宾式成语
  • 程度
    成语
  • 字数
    四字成语
  • 形式
    ABCD式的成语
  • 年代
    当代成语
拼音

biàn máo fǎ jì

释义

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。

出处

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45回:“设立筹安会事务所,传布种种印刷物,实属弁髦法纪,罪不容诛。”

用法

弁髦法纪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目无法纪。

繁体

覍髦灋紀

弁字开头的成语
  • 释义: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。
纪字结尾的成语
  • 释义:违犯法令,破坏纲纪。
  • 造句:王朔《人莫予毒》:“违法乱纪的事我可不干,我已经错了,不能一错再错。”
  • 释义:整顿朝纲,重振法纪。
  • 释义:当家:主持家政。主持家政,管理家务。亦作“当家立纪”。
  • 造句:你老本本等等另娶个正经亲家婆,叫他出来随人情当家理纪的。清·西周生《醒世姻缘传》第十一回
  • 释义:指纠正法度。
  • 释义: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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