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今尽凡耳,不为君不说。
——唐朝・ 元稹《谕宝二首 二》
天地茫茫成古今,仙都凡有几人寻。
——唐朝・ 徐凝《题缙云山鼎池二首 二》
案头见蠹鱼,犹胜凡俦侣。
——唐朝・ 皮日休《读书》
仙凡路阻两难留,烟树人间一片秋。
——唐朝・ 司空图《携仙箓九首 五》
菁华兼百氏,缣素备三坟。
——唐朝・ 皎然《奉陪颜使君修韵海毕东溪泛舟饯诸文士》
紫术黄菁苗蕺蕺,锦囊香麝语啾啾。
——唐朝・ 贯休《山居诗二十四首 六》
千尺松枝如蠹朽,欲折不折横(《书苑菁华》作“挂”)岩口。
——唐朝・ 史松《翛公上人草书歌(题从《书苑菁华》)》
(以上三联为菁华体)(以上十三联均见《文镜秘府论》地卷《十体》引崔融《唐朝新定诗格》)(按:《十体》节共引诗二十一题,今可查知作者之作凡八题,分属宋鲍照、齐王融、梁戴皓、陈江总、隋杨广、孔德绍、虞世基、唐崔信明。
——唐朝・ 无名氏《句 十三》
卦象寓意为:天高水深,达远不亲;慎谋退守,敬畏无凶。得此卦者,身心不安,事多不顺,与他人多争诉之事,宜修身养性,谨慎处事。 下下卦
此卦有争强好胜,不安于现状之意。宜承认现实,顺其自然,知足,适可而止。接受教训,引以为戒,则可功成名就。
起初顺利,有利可图,继而受挫,务必警惕,慎之又慎,不得固执已见,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。与其这样,不如退而让人,求得化解,安于正理,可免除意外之灾。陷入争讼,即使获胜,最后还得失去,得不偿失。
和气生财,吃亏是福,切勿追求不义之财。商业谈判应坚持公正、公平、互利的原则,尽量避免发生冲突。这样便会有好结果。
不利。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,应坚守纯正,隐忍自励,自强自勉,切莫逞强。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,及早渡过难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