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天干的第三位,用作顺序第三的代称。
⒉ 火的代称(五行中“丙”、“丁”属火):付丙(把信件等烧掉)。
详细词义
◎ 丙 bǐng
〈名〉
(1) (象形。本义:鱼尾。《尔雅·释鱼》曰:‘鱼枕谓之丁,鱼肠谓之乙,鱼尾谓之丙’。乙之象鱼肠,丙之象鱼尾,可无庸说。”)
(2) 鱼尾 [fishtail]
鱼尾谓之丙。——《尔雅》
(3) 假借为天干的第三位,与地支相配,用以纪年、月、日 [the third of the ten “Celestial Stems”]
其日丙丁。——《礼记·月令》
丙刚丁柔。——《广雅·释天》
(4) 如:丙子、丙戍、丙寅以纪年;丙科(汉代考试的第三等科目);丙夜(即三更。半夜,夜中子时)
(5) 古代以十干配五方,丙为南方之位,因以指南方 [south]
丙位南方,万物成炳。——《说文》
(6) 又如:丙向(南向,即朝南)
(7) 五行中丙丁属火,因以为火的代称。丙为阳火,丁为阴火 [fire]。如:丙丁神(火神);付丙(烧掉)
(8) 在可数序列中的第三个 [the third]。如:丙等
丙 (bǐng) 指鱼尾、丙火、丙丙、富贵,用作人名意指身体健康、事业发展、财运亨通之义;
[①][bǐng]
[《廣韻》兵永切,上梗,幫。]
(1)天干的第三位。古代与地支相配用以纪日或纪年。
(2)用作第三的代称。参见“丙夜”、“丙科”。
(3)古代以十干配五方,丙为南方之位,因以指南方。
(4)五行中丙丁属火,因以为火的代称。丙为阳火,丁为阴火。
(5)丙字金文多作,或作︻,状如鱼尾,故为鱼尾的代称。
(6)汉代考试科目名。参见“丙科”。
(7)丙舍的省称。指墓堂。
(8)通“炳”。见“丙丙”、“丙明”。
(9)姓。汉代有丙吉。见《汉书·丙吉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