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行政区划单位,旧时属于州、府、道,现由直辖市、地级市、自治州等领导。
⒉ 姓
详细词义
◎ 县
縣 xiàn
〈名〉
(1) (会意。从系持倒首。象悬挂的样子。( xuán)本义:悬挂)
(2) 县假借为“寰”,为州县的县 [county]。行政区划单位。周代县大于郡,秦以后县属于郡。今为一级行政区划,隶属于地区、自治州、直辖市之下
遂缚诣县。——三国魏· 邯郸淳《笑林》
南番二县。——《广东军务记》
龙泉县。—— 明· 刘基《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》
开道置县。——《明史》
(3) 又如:县尹(一县的长官);县学(旧制设在县里的学校,以培养人才,教育百姓,称县学);县委(中国共产党县一级委员会的简称)
(4) 官府 [local authorities]。如:县君(宋代官员妻子的一种封号);县治(县衙;县政府)
(5) 古代天子所治之地,在京都周围千里之内,即王畿 [feud]。如:县内(儒家之说,以四海之内为九州,其一为畿内,天子所治);县主(皇族女子的封号);县公主(汉代皇女的封号)
(6) 另见 xuán
县 (xiàn) 指县城、州县、县志、悬挂,用作人名意指牵挂、挂念、不舍之义;
[①][xuán]
[《廣韻》胡涓切,平先,匣。]
亦作“県1”。“县1”的繁体字。
(1)挂。
(2)古称悬挂的乐器,如钟磬等。
(3)悬钟磬之具。
(4)维系;拴系;系联。
(5)差距;远。
(6)揭示;颁立。
(7)悬赏。
(8)秤锤。
(9)称量;衡量。
(10)祭名。
(11)姓。春秋时有县成。见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。
[②][xiàn]
[《廣韻》黄練切,去霰,匣。]
亦作“県2”。“县2”的繁体字。
(1)古称天子所居之地。
(2)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周时已有县邑。春秋时期秦、晋、楚等大国将兼并土地置县,故县多在边地。后各国将县制内移,边远地置郡。秦统一六国后,始以郡统县,历代因之。隋唐以后,县隶于府或州。辛亥革命后,直隶于省、特别区。解放后,或隶属于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或隶于自治州、省辖市。
(3)谓以其地为县。
(4)引申为侵占别国土地。
(5)县官。
(6)特指赤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