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代替不明确指出的人、地、事、物等:某人。某处。某国。
⒉ 自称(代替“我”或名字):某姓李。
详细词义
◎ 某 mǒu
〈代〉
(1) (象形。金文字形。像木上结一个果实,本是“梅”的象形。( méi)本义:梅)
(2) 指一定的不明说的人或事物 [certain]
如古人某。——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狂生某者。——清· 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》
太监某守辽东。—— 明· 崔铣《记王忠肃公翱三事》
某亦守法。
王某。(王安石。古人作文起稿,写到自己的名字,往往只作“某”,或在“某”上冠姓,以后誊写时才把姓名写出。根据书稿编的文集,也常保留“某”的字样)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(3) 又如:某人;某天;某官某(某某官(叫)某某的(人)。某,文言虚指代词。此处前一个代此人官职,后一个代他的姓名);某等(我等,我们);某们(我们,某是代词);某舍(犹某公子)
(4) 指不定的不说明的人或事物 [some]
某所,而母立于兹。——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某年月日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畿辅某官。——明· 崔铣《记王忠肃公翱三事》
决斗某所。——明· 魏禧《大铁椎传》
(5) 又如:某家(指不确定的一家)
(6) 指代失传的或忘记的人名或时、地等 [some]。如:某者(表示姓名失传的人)
(7) 自称之词。指代“我”或本名。旧时谦虚的用法 [I]
某启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
(8) 又如:某则以为;某不量敌;某知罪矣;我张某;某以(某矣。自称自己的代词,我);某家(戏曲中自称之词);某乙(自称代称);某甲(自称之代词)
记性变化
◎ 某 mǒu
〈名〉
〈方〉∶妻子 [wife]。如:你的某给人欺侮去,你反而打我给人看
[①][mǒu]
[《廣韻》莫厚切,上厚,明。]
“厶2”的被通假字。
(1)指一定的不明说的人或事物。
(2)用在姓氏后,单指名;或用在“子”字前单指姓;用在“甫”字前单指表字。
(3)指不定的不说明的人或事物。
(4)指代失传的或忘记的人名或时、地等。
(5)自称之词。指代“我”或本名。旧时谦虚的用法。
(6)通“謀”。谋求;谋略。
[②][méi]
[《集韻》謨杯切,平灰,明。]
“梅1”的古字。